女子被骗33万元后做出惊人举动 将银行卡借给骗子希望对方“发善心”还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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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被骗33万元后做出惊人举动 将银行卡借给骗子希望对方“发善心”还钱
2024-05-08 15:57:00
遭遇电信诈骗报案后,女子竟还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骗子使用,致使另一名被害人的钱款被转移……而她之所以做出此等“违反常理”的事情,竟是希望通过配合骗子,让骗子“发善心”还钱。殊不知,她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。 得知被骗后仍将银行卡借给骗子
  2022年上半年,女子杨某通过微信在网上搭识了网友刘某(另案处理),两人在线下见面后结交,自此长期通过微信保持联系,不时聊些生活、家庭琐事。
  次年6月,两人聊天时,刘某无意中提及自己正在从事“期权”投资,说是赚了不少钱,可以带着杨某一起做。
  因为与刘某已经认识一年多,出于信任,杨某陆续将自己的33万元积蓄转入对方指定的“某易”APP。不久后,杨某发现转入APP的钱款无法转出,这才意识到,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,随即在2023年7月4日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。
  就在立案当天,杨某联系刘某讨要自己的投资款。刘某没有明确拒绝,只是说自己的银行卡号被冻结,不能正常使用,要求借用杨某的银行卡进行资金周转。
  明明已经报了案,也意识到了自己被骗,可为了拿回自己的积蓄,杨某不仅没有拒绝,反而决定“铤而走险”,将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刘某。
  2023年7月5日至16日间,有多个陌生账号向杨某打来了大量钱款,每次收到钱后,杨某都会在刘某的要求下,把钱款转到指定账户。
  在明知刘某提供转账资金系诈骗钱款的情况下,杨某使用自己、朋友、亲属名下银行卡、微信等账户帮助转账,甚至有一次,杨某还帮助刘某提取现金后,通过银行ATM机,存入指定账户。
  杨某的行为造成一名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11.2万元,钱款转入杨某的银行账户后,其中5万元被刘某转移,剩余6.2万元被银行及时冻结。
  “与虎谋皮”付出更沉重的代价
  “我知道把银行卡借给别人不对,但心存侥幸,指望对方‘发善心’。”面对检察官的讯问,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并表示自己之前从未涉嫌犯罪,也没有出借过银行卡,之所以“一时糊涂”,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从事电信诈骗,只是想要拿回被骗的积蓄,自己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。
  根据现有证据,包括被害人陈述、嫌疑人供述、银行流水等,能证实杨某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,仍将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收款,并帮助转账、存取,其行为已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
  近日,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。静安区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  检察官说法:在网络交友过程中,需要提高警惕,不要轻易相信花言巧语,涉及钱财等事项更应慎重。一旦发现被骗,应收集整理被骗的证据材料,及时报警,并配合调查,而不是像案件中的杨某“与虎谋皮”,在对方的诱导下“为虎作伥”,帮助转移其他被害人的钱款。要切记,犯罪分子不会“发善心”“看情面”,对于犯罪分子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,只会让你越陷越深,最终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。
(文章来源:周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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