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“最好” 只有“更好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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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“最好” 只有“更好”
2024-02-19 06:04:00
■驰而不息抓营商环境优化,需要不断深化对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内涵的认识,本质上是围绕“有效市场”和“有为政府”这对关系展开,更需要政府部门有“刀刃向内”的认识和勇气
  ■优化营商环境,既要在微观层面不断深化具体举措,更要有长远的眼光,想方设法在宏观层面“破题”——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,尤其是推动更多制度型开放
  龙年第一个工作日,上海即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7.0版行动方案。
  营商环境对于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。对于上海而言,在当下这个节点,再次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、锲而不舍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件大事,有着更加深刻的意义。
  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风向标,上海是世行全球营商环境排名评估中代表中国的重要样本城市,更是外界观察研究中国营商环境变化的重要窗口。百年变局加速演进、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之际,上海率先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对于向世界持续释放中国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信号,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。对上海本身而言,面对需要“奋力一跳”才能完成的全年目标,亦需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凝聚起所有经营主体的强大力量。
  驰而不息、锲而不舍抓这件大事,释放出鲜明信号:营商环境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,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。在之前推出的6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,上海共实施了951项任务举措。应当说显著改善了营商环境,但这不能是上海停下脚步的理由。归根结底,国际排名上升、企业数量增长这些指标固然重要,但它们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最终归宿,能让企业交口称赞的才是好的营商环境。
  倘若以此为参照,我们就能清醒地认识到,尽管经过多轮优化,上海的营商环境仍有不足。比如,企业感受和政府政策之间仍存在“温差”,有些好的政策企业不知情或不知道应如何使用。又如,一些部门制定出台法规政策时标准不清晰、细则不明确,导致看似有法可依,实则执行时随意性很强等。
  解决这些问题,需要不断深化对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内涵的认识。
  上海强调把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,落实好“法定职责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”,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行为的合规性审查,本质上是围绕“有效市场”和“有为政府”这对关系展开。同时,更加强调公平普惠原则,强调以企业感受为导向,在政策制定、落实、见效等环节均有要求。
  解决这些问题,更需要政府部门有“刀刃向内”的认识和勇气。无论是抓好市场准入和退出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还是破解企业融资难题,深化数据系统治理,背后都涉及体制机制的完善,都需要一项项流程再造、效率提升的具体举措,都需要拿出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的预见性。也需要转变思想观念,强化作风建设,把“店小二”这个品牌擦得更亮,真正做到“有求必应、无事不扰”。
  客观来讲,这些问题不好解决,很多都不是靠一版方案就能轻易化解的。这就要求我们拿出钉钉子精神、锲而不舍,既要在微观层面不断深化具体举措,更要有长远的眼光,想方设法在宏观层面“破题”——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,尤其是推动更多制度型开放。这亦是上海作为“改革开放排头兵、创新发展先行者”的真意所在。
(文章来源:解放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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