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绝披露收到股东提案 先河环保收深交所关注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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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披露收到股东提案 先河环保收深交所关注函
2023-10-08 22: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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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月6日,读创/深圳商报率先报道了先河环保(代码:300137)“董事席位之争再起波澜,公司拒绝披露收到的股东提案相关新闻”(http://appdetail.netwin.cn/web/2023/10/4aef3ed00592cc4ab9c5cffa644dabad.html),此后,国内多家媒体相继报道。10月8日,深交所向先河环保下发《关注函》,要求公司核实说明相关新闻报道内容是否属实。
  根据关注函,深交所称,先河环保定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;2023年10月8日,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股东付冬梅与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联合向先河环保提交了涉及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,但先河环保拒绝披露收到的股东提案。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,请先河环保回应以下事宜:
  1.核实说明相关新闻报道内容是否属实,公司是否曾收到相关股东的临时提案,如是,请说明未及时披露收到临时提案事项及未将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原因,提案股东资质和临时提案内容是否合规,以及公司对相关股东临时提案的处理是否违反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自律监管规则,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;如否,请说明实际情况。
  2.全面自查并说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自律监管规则,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是否存在程序瑕疵,是否影响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的法律效力。
  关注函要求,先河环保律师应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,先河环保应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,在2023年10月9日开市前对外披露,并抄报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。
(文章来源:读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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